天宇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宇股份资讯
2024-04-25 20: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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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等方面;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筹资管理、质量管理、研发管理、工程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募集资金管量、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
1、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大会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下设战略
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
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总部设置的职能管理机构有:总裁办、营销中心、研发中心、注册中心、质量管理中心、生产运营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董秘办、采购供应中心、流程信息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EHS 中心,各子公司分别设立了相应职能部门。通过合理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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