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期内(2023 年 5 月 22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了解并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 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丁寒锋,男,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学历,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擅长有机合成、天然产物和药物合成技术研发。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浙江大学特聘研究员;2017 年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
2023 年 7 月至今任杭州科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山东科
巢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理工大学校校聘金沙学者;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对 2023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3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研读会议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充分考量了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合理性、真实性、可行性等方面,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票和弃权票,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 2023 年度任期内参加公司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数 数 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 4 4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否
(二)董事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促进董事会科学、有效地决策,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决策、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学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任期内共参与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 2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独
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我们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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