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期内(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5 月 22 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了解并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赵新,男,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员、课题组长、博士生导师,2010年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2015 年上海市自然科学一等奖(第二完成人)、2017 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历任云南省楚雄师范学院化学系助教、美国哈佛大学化学与化学生物学系博士后、美国芝加哥大学化学系博士后、中科
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和课题组长。2017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公
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对 2023 年度任期内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3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研读会议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充分考量了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合理性、真实性、可行性等方面,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票和弃权票,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 2023 年度任期内参加公司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数 数 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 1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否
(二)董事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促进董事会科学、有效地决策,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决策、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度任期内共组织召开了 1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等事项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任期内共组织召开了 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结合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绩效完成情况,对公司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与考核方案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任期内未召开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学习《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年审会计师讨论了年报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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