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兆丰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兆丰股份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77 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5,191,45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7,597,528.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57,593,930.45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343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募集资金
(万元) 使用量(万元)
1 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48,669.00 48,669.00
2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9,983.00 9,983.00
3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 16,939.00 16,939.00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
4 改造项目 15,169.00 15,169.00
5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5,000.00 4,999.40
合计 95,759.40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后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注
总预算(万元) 总额(万元)
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 缩减投资规
项目 23,669.00 23,669.00 模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9,983.00 9,983.00
缩减投资规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 8,239.00[注] 2,115.02[注] 模、改为以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自有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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