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联合光电资讯
2024-07-15 17: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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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5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1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为 49 人,涉及的一类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48,200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 0.0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48,200 股。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下文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 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2 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 年 7 月 7 日,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依据相关
规定,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13 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8 次临时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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