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18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ssence Securities Co.,ltd.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龚俊强 邱盛平 王志伟
李成斌 梁士伦 吴建初
周建英
监事:
潘 华 全丽伟 黄棣煊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肖明志 梁绮丽 聂亚华
王 浩 郭耀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
目录......7
释义......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9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9
二、本次发行概要......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3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1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7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9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2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1
发行人律师声明......22
审计机构声明......23
验资机构声明......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25
一、备查文件......25
二、查阅地点、时间......25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联合光电/公司/本公司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A
对象发行股票 票的行为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股份认购协议》 指 龚俊强与联合光电于 2020 年 6 月 23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缴款通知书》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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