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康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核各项议案,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康立,女,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华东
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曾任美国西乔治亚大学访问学者、德国柏林财经学院访问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讲师、维尼健康(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湖南昊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赛托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七次,股东大会三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
独
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董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姓 议
名
康 7 2 5 0 0 否 3
立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均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各项定期报告、公司审计部工作总结及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了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审核与监督作用。
2、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开展了有关工作。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
4 4 1 1 三)
发
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对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3.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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