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海特生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 17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10号)核准,公司向 1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749,12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72,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和审计及验资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1,877,590.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094,409.47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77号《验资报告》。
(二)以简易程序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 号),
公司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90,22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3.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4,999,984.56 元,扣
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和审计及验资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6,392,924.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607,060.03 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向 17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在《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募投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 I 期项目
100,000.00 50,394.03
(API&CDMO)
2 国家一类新药 CPT 产业化项目 13,239.16 9,603.17
合计 113,239.16 59,997.20
(二)以简易程序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在《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募投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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