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
2.00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提案 2.00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委托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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