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公司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包括: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管理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如公司的重大投资、重大收购、重大合同、重大合作、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信息;
(三)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等;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通过便捷、有效的沟通方式,与投资者多渠道、多层次地进
行交流与沟通:
(一)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
者提出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二)在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及时公布;
(三)可以邀请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发展的深入了解;
(四)可以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
(六)董事会认为可行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公
司应当第一时间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布。公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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