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761,421 股。本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上
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担任延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延江股份的实际情况,国泰君安认真履行了持续
督导职责。2024 年 12 月 5 日,保荐机构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延江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情况报告。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
(二)培训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 666 号延江股份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现场培训,部分培训对象通过网络会议软件接入;
(四)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黄仕宇;
(五)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
(六)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上市公司违规案例,重点就与上市公司实控人与董监高行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条款进行了讲解。
二、培训效果
在本次培训中,公司及培训对象积极参与并配合相关工作,确保了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并最终顺利完成。通过本次培训,培训对象进一步加强了合规意识,更加深入和准确地了解自身作为上市公司重要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有利于延江股份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黄仕宇 陈根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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