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8月)
杭州园林资讯
2024-08-29 19:29:1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8-3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4 年 8 月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
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子、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子、分公司、重
要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节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审计部依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系统的内部审计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配置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具
有良好职业道德、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的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批准,可外聘各类专业人员兼任审计人员。

第九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
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或其他人员提供、展示、透
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他审计人员的意见及未经认可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
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节 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
告;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子、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子、分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
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子、分公司进行特别调查,查找薄弱环节和故障所在,确保公司资源充分、合理运用;

(四)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

(六)办理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子、分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
责,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