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6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限届满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及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回购股份 135,000 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1,715,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0)。
4、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1,946,1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9%,本次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49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2.3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5,979,17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合计 1,946,1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9%,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49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2.3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5,979,17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时间及价格区间等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均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亦不存在交易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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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