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26日电根据深交所在2024年11月26日发布的公告,普利制药(300630)及其相关当事人因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受到纪律处分。具体来说,海南普利制药未能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处分决定包括对海南普利制药给予公开谴责,对董事长兼总经理范敏华和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罗佟凝给予公开谴责,对其他多位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海南普利制药及其相关当事人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申请复核。此次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24年前三季度,普利制药实现收入6.25亿元,归母净利润-98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