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616 证券简称:尚品宅配 公告编号:2024-046 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6 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
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
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
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
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
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
财务报表,具体调整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4,485,622.13 153,244,120.61 -1,241,501.52
盈余公积 88,044,295.41 88,043,477.16 -818.25
未分配利润 1,844,176,631.87 1,842,935,948.60 -1,240,683.2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83,547.16 12,175,364.67 -8,182.49
盈余公积 88,044,29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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