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具体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十 三 条 公 司 的 股 本 总 数 为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本总数为
22,996.7436 万股。公司发行的股 23,078.2689 万股。公司发行的股
1 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1 元。
第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 22,996.7436 万元。 23,078.2689 万元。
第二百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
第二百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 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
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 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
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 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
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股份)的派发事项。 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股票与现 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3 金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 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
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将保持股 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 的派发事项。
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过董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股票与现
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金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
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将保持
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如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过
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当公司出现以下特殊情形的,可以
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
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3、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
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4、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第二百〇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第二百〇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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