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国际”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4,521 股,发行价格
为 1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4,903,294.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559,905.71 元
(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4,343,388.29 元。上述资金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14 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巨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宣亚国
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金额
1 全链路沉浸式内容营销平台项目 22,649.48 15,800.00 14,744.01
2 巨浪技术平台升级项目 7,105.45 5,500.00 5,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8,190.33 8,190.33 8,190.33
合计 37,945.26 29,490.33 28,434.34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安排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
第 010012 号),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 10,559,905.71 元。截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896,029.17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896,029.1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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