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皎予,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专业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正前方企业管理顾问(上海)公司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就董事会审议事项独立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1、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就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及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等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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