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雄塑科技资讯
2024-05-06 16: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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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4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雄塑科技

证券代码 300599.SZ

注册资本 358,131,567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

主要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黄淦雄

实际控制人 黄淦雄

邮政编码 528203

公司网址 www.xiongsu.cn

电子信箱 XS300599@126.com

联系人 黎丹

联系电话 0757-81868066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 2021 年 1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77 号)同意,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131,5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9.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16,994.75 元,扣除主承销保荐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 8,490,640.20
元后,剩余股款人民币 492,226,354.55 元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33 号)审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雄塑科技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雄塑科技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核人员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投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并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波动情况等;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23 年 7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雄塑科技出具《监管函》。监管函认
定:雄塑科技 2022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的规定。

2023 年 10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雄塑科技出具《关于对广东雄
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淦雄、彭晓伟、吴端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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