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湖畔诚品 9 栋 7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伟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51,332,5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2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17,6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26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0,614,84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8.93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75,47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73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17,68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6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57,7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470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7,6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13%;反对
9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0,5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1436%;反对
98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85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47,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13%;反对9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0,5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1436%;反对 98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85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三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7,6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13%;反对
9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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