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坚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
现将本人 2023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琪,男,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至1994年6月,任广州市司法学校教师;1994年6月至1997年12月,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科员;1997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12月至今,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12月至今,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2023 年,公司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
3、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4、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会议 次 数
10 10 0 0 否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 次会议,期间并未出现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掌握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因此,2023
年度未召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就《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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