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少杰)
本人自2023年9月8日起作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铁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少杰,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10年5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10年6月至2012年1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2年2月至2015年6月,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会计;2015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舟山晓望红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任浙江布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2022年8月,历任杭州二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任苏州更广科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二更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2月至2022年8月,任二更文化传媒(广州)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任深圳沙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任二更文化传媒(武汉)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任上海纽惟盛广告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宁波丰境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2022年11月,任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2022年9月,任江苏中润光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目前兼任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9月起至今,任天铁股份独立董事。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了全部董事会,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日常工作,根据需要共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本人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同时向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建议公司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和风险管理,不断提升合规运作水平。
2、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就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等事项进行审阅,为公司科学合理开展对外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中,本人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本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本人就相关
股权的独立意见。
3、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本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4、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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