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0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辰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太辰光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94.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7,726,96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6,439,26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1,287,7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6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根据《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光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7,470 54,426.77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702 7,702
合计 75,172 62,128.77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098.18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9,822.98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充实日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按人民币2,000万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87.00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因此,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
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
进行高风险投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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