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4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朗科智能
股票代码 300543.SZ
注册资本 268,127,372 元
法定代表人 陈静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洪浪北二路30号信义领御研
发中心 1 栋 1701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洪浪北二路30号信义领御研
发中心 1 栋 1701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智能控制器、开关电源、照明电源、传感器、动力
电池产品、电脑及周边电子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光机电
一体化产品、LED 产品、电子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的研发
与销售,电子元件的销售,嵌入式软件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
经营范围 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电子智能控制器、开关电源、照明电源、传感器、动力电池产品、电脑及
周边电子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LED
产品、电子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的生产。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 号)核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含税)5,83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4,170,000.00 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含税)
1,685,800.00 元,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人民币 425,422.6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909,622.6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17 号验证报
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保荐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对公司关联交易及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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