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
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9 人,其中,王虎根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公告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宋夏云先生、王虎根先生、祝明女士向董事会递交并将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报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审计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
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净利润为 64,356,480.65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64,247,849.76元)。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424,784.98 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 57,823,064.78 元。加上以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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