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517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3080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 6 号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楼会议室
(九)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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