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波重科”或“公司”)2020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海波重科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245 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募集资金 24,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470.00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03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12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用 6,249,528.30(不含增值税)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750,471.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6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8 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40,300,000.00 元,本
期 2020 年度使用 0 元。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40,326,494.96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A 245,000,000.00
减:承销费用 B 4,700,000.00
2、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C=A-B 240,300,000.00
减: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D 0
减:置换前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E 0
减:补充流动资金 F 0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G 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H 26,494.96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I=C-D-E-F-G+H 240,326,494.9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