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恒实科技资讯
2024-11-21 18:30:03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
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姜晓东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海啸先生,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成岚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审计费用 13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加了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年报审计费用与上一期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