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金冠股份资讯
2024-07-16 16: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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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6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涉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小明共2 名,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 3,933,161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47%。
2、本次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 1 元人民币对价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
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
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28,623,861 股变为 824,690,700 股。
一、本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情况

(一)重组及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7 号”《关
于核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汉鸿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张汉鸿等发行股份 35,979,217 股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800 万元。根据公司与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源鸿图”)原股东张汉鸿、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富源”)、李小明(三人简称“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合称“《承诺及补偿协议》”),本次交易总对价为 147,624.81 万元,补偿义务人张汉鸿、百富源、李小明承诺辽
源鸿图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0 万
元、13,000 万元、16,900 万元、22,000 万元。

(二)2017 年—2019 年业绩承诺实现及补偿情况

辽源鸿图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业绩考核净利润为5,130.85万元。2017年度超过承诺数5,000万元的金额为130.85万元,完成2017年度承诺净利润。

辽源鸿图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业绩考核净利润为7,709.25万元,2018年度低于承诺数13,000万元的金额为5,290.75万元,辽源鸿图未完成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辽源鸿图截至2018年末累计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业绩考核净利润为12,840.10万元,低于承诺数18,000.00万元的金额为5,159.90万元,未完成截至2018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2018年当期应补偿金额13,387.15万元,按约定补偿顺序应由第一补偿义务人(张汉鸿)进行股份补偿,最终确认2018年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经调整后)为8,165,666股,同时2018年当期应补偿股份实施现金分红的返还金额为254,042.94元。前述业绩补偿股份由公司1元回购并注销,回购注销手续于2019年6月14日完成。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辽源鸿图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业绩考核净利润为-3,130.37万元,2019年度低于承诺数16,900万元的金额为20,030.37万元,辽源鸿图未完成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辽源鸿图截至2019年末累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业绩考核净利润为9,709.73万元,低于承诺数34,900.00万元的金额为25,190.27万元,未完成截至2019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2019年当期应补偿金额51,968.01万元,按约定补偿顺序应由第一补偿义务人(张汉鸿)优先进行股份补偿,然后由其他补偿义务人(李小明、百富源)按其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对价总额的相对比例进行股份补偿。根据前述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最终确认2019年度补偿义务人需补偿公司股份数量为54,261,123股,第一补偿义务人张汉鸿先生目前持股53,775,199股,不
足以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由其他补偿义务人百富源、李小明分别补偿股份448,508股、37,416股,上述共计54,261,123股由公司1元回购并且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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