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何云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何建锋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部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博先生、王许先生、李苒洲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博先生、王许先生、李苒洲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认为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内部控制都履行了有效的监督及评估职责。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29,640 万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当日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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