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维宏股份资讯
2024-04-18 20: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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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汤同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0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 1590 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14 人,代表股份 35,897,72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90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35,562,031 股,占上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12 人,代表股份 580,19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3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7 人,代表股份 244,50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2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35,6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77%。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897,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0,0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897,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0,0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897,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0,0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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