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顺新材”)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使用自有、自筹资金支付超出募投项目费用人民币约770.62万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7号《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37,181,705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601,599,986.9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252,83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7,347,156.7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9月28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39号)《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用途 状态
中国民生银行股 上海海顺新型药 高阻隔复
份有限公司上海 633467522 用包装材料股份 合材料项 存续
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 高阻隔复
1205240029 浙江海顺新材料
份有限公司湖州 合材料项 存续
200168052 有限公司
南浔支行 目
(三)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