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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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18: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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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8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符合《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送达。公司独立董事郭珣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在待支付款项付款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在待支付款项付款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在待支付款项付款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郭珣、马石泓、王琳琳
2024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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