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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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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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2023年报审计计划的事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召开关于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的沟通会,对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进展情况等进行了沟通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情况报告,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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