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01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1822]号的反馈意见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对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171822 号],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
智能”或“上市公司”)已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
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
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山西东杰智能物
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保持
一致。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7-1-1
目录
反馈问题1:......3
反馈问题2:......19
反馈问题3:......24
反馈问题4:......26
反馈问题5:......28
反馈问题6:......31
反馈问题7:......34
反馈问题8:......44
反馈问题9:......48
反馈问题10:......56
反馈问题11:......60
反馈问题12:......66
反馈问题13:......72
反馈问题14:......75
反馈问题15:......81
7-1-2
反馈问题1:
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500万元,部分用于标
的公司高效节能汽车涂装线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投资内容分别包含预备
费895.2万元及271.6万元,设备购置费分别为9,920.3万元及3,443万元,高效
节能汽车涂装线项目税后收益率为18.19%。申请材料同时显示,标的资产固定
资产规模较小,截至2017年3月末,生产设备账面原值为907.31万元。请你公
司:1)补充披露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中是否包含购置商业地产及其附属事项。
2)补充披露上述募投项目投资内容中预备费的具体内容。3)结合标的资产报
告期固定资产规模,补充披露上述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测算的合理性。4)补充披
露高效节能汽车涂装项目收益测算的具体依据、过程及其合理性。5)结合产能
消化情况及需求状况,进一步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募投项目的必要性。请独立财
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中是否包含购置商业地产及其附属事项
常州海登高效节能汽车涂装线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资金用途中不包含购
置商业地产及其附属事项。上述募投项目新增用地均为工业用地性质,且全部为
本次建设用地需要。
二、上述募投项目投资内容中预备费的具体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内容中预备费均为基本预备费,系因建设期内无法精确估
算的不确定性因素所带来的投入增加所计提的预备费用,为资本性支出。本次募
投项目的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 6.0%计,高效节能汽车涂装线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
分别计895.2万元和271.6万元。
7-1-3
三、上述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测算的合理性
(一)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规模较小的原因
截至2017年9月30日,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为3,968.21万元,其中生
产设备原值为1,158.02万元,固定资产总体规模较小。该状况是由标的公司的发
展阶段、业务特点及其生产模式决定的:
1、智能涂装生产线行业具有单个订单金额大、执行周期长、资金密集投入
的特点,一般情况下合同签署时客户支付30%的预付款,其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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