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合纵科技资讯
2024-04-27 01: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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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亚泰国际专审字(2024)第 0037 号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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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电话:010-52085266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 29 号院 1 号楼 14 层 1401 邮编:102600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亚泰国际专审字(2024)第 003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2023 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亚泰国际会审字(2024)第 0135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一)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1、朱国庆关联公司往来及减值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 4、应收账款、附注六 8 其他应收款、附注六 25 应付账款、
附注 29 其他应付款、附注十五 2、或有事项(3)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纵科技应收朱国庆及其关联方的债权账面余额共计 62,592.29 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36,125.84 万元,应付朱国庆及其关联方的债务余额中烁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债务账面余额共计 4,943.74 万元。

朱国庆系合纵科技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天津茂联前前任管理人、天津茂联前联营企业香港茂联的实控人,合纵科技未披露与朱国庆及其关联方的关联关系。受天津茂联与朱国庆及其关联方的经营管理诉讼及刑事纠纷影响,朱国庆控制及关联单位回函否定与天津茂联及其控股公司的往来。我们通过实施函证、访谈以及文件单据检查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就上述款项的性质、可收回性、与合纵科技的关联性、与之相关的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以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预付账款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7 预付账款、附注十七、3 债权划转所述,2023 年度,合纵
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科电力”)、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合纵”)、天津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能”)与北京华环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环利达”)、与天津永泰君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君安”)往来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通过采购
预付款的方式将资金划转华环利达、永泰君安。2023 年 11 月 30 日实科电力、天津合
纵、天津新能、华环利达、永泰君安与天津茂联签订了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对华环利达、永泰君安的预付款余额共计 91,010.43 万元划转至天津茂联。

我们通过实施文件单据检查、函证、访谈以及期后检查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华环利达、永泰君安与合纵科技的交易实质、也无法判断华环利达、永泰君安是否与合纵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往来,此外亦无法判断合纵科技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3、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 立案调查所述,合纵科技 2023 年 12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301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对合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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