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9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5日--2024年4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了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以及激励对象签署的文件,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45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中有7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并签署激励对象相关文件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核查,前述7名激励对象在知情期买卖公司股票时仅知悉公司正在推进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工作且其为拟激励对象,并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内容及审议和披露时间,知悉信息有限,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做出的判断且对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并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考虑,该7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除前述7名激励对象外,其他38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前,其买卖公司股票系根据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未发现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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