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华铭智能资讯
2024-04-24 2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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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5,820,344.00元,扣除当年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847,243.03元, 扣除2023年度现金分红12,208,016.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3,494,774.46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619,170.6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安排、发展战略及经营状况后,拟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在以下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实 施现金分红:(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 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 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0元;(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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