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61:田中精机年报问询函
田中精机资讯
2022-05-06 16:40:51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5-06

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240 号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34,389.19 万元、同比
减少 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190.52 万元、同比减少 69.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2,307.41 万元、同比减少31.8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051.28万元,同比增加394.68%。其中,各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存在较大波动。请你公司:

(1)结合主要产品(标准机、非标机、特殊机及其他)与主要客户情况、收入确认、所处行业市场环境与政策变化、费用变动、净利润率等情况,补充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与上年相比均下滑的原因,并补充说明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变动幅度远高于营业收入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销售信用政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幅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差异较大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各季度营业收入的构成、销售回款及退货情况(如有),补充说明各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存在较大波动的原
因及合理性,产品销售是否存在季节性。

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 14,897.5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43.32%;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2,334.86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0.11%。其中,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滔电子)既为第一大客户又为第二大供应商。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向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名称、收入、截至目前回款金额及占比,是否为新进客户,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2)补充说明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商品名称、金额,是否为新进供应商,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3)结合近三年与联滔电子业务开展情况等补充说明与联滔电子的合作模式,公司向其销售及采购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关联,其既为客户又为供应商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截至回函日公司对其应收应付情况,相关款项支付是否存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情形,结合前述情况及(1)(2)核查情况等说明联滔电子向公司支付的款项是否存在来自公司关联方情形;核实是否还存在其他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情形,如是,请按前述要求详细说明。

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5,061.58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达 43.80%,其中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 14,479.75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比例 1.32%。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经营现状及财务风险、信用周期及实际账龄情况、报告期内确认收入金额、截至目前销售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政策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报告期末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6,528.95万元,占净资产比例 26.60%。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金额的测算过程和依据,对应主体的经营情况、未来期间能否产生足额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是否合理。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截至目前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全体股东之间关于远洋翔瑞股权收购协议争议仲裁案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5 月 17 日前将有关说明
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 年 5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