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9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9-003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为自 2023 年 1 月 13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23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及方法
(一)调整事由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披
露了《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
露了《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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