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鑫医疗: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鑫医疗资讯
2024-04-18 2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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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5
江 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295,65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8,295,650 股后的 511,300,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5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76,695,134.25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

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6,695,134.25 元/519,596,545*10=1.47605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476051 元。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4 年 4月 16日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发放年度为 2023 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8,295,650.00股后的511,300,8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64 彭义兴

2 01*****41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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