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小锋)
汉邦高科资讯
2024-04-26 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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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小锋,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毕业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曾任职于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央军委办公厅,主要从事文秘、机要通信、军队信息化等相关工作;现任绍兴榕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北京经略未来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自 2021 年 8 月 2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按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接受沐朝控股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关于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本人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案进行审议,在与其他委员达成了一致意见后,提请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审阅文件、现场考察等形式,并借助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治理情况,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接受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的情况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和沟通。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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