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6
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18-098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2号)核准,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600,000.00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3,743,2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32,856,800.00元由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金华东阳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保荐费、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537,650.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319,149.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第3303000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2016年3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关支行 110908233410803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7338410182600020070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58468093576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 91170154800008588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1101040160000159524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银行账号:91170154800008588)以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银行账号:1101040160000159524)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8年9月注销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资金来源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销前账户余额(元)
首次公开发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58468093576 232.47
(二)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银行账号:3584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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