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所处的地产行业持续疲弱,主要客户发生债务及流动性危机,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及公司业绩产生了直接影响。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235.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72%;实现营业利润-162,055.3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66%;实现利润总额-162,770.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99%;实现净利润-170,404.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3.61%。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商誉等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7.39亿元,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概述
1、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7,511,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8日。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3年3月22日、2023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议案;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2023年9月15日,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融资环境变化等,公司申请撤回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3、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由李昭强先生提名的3名董事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李昭强先生提名并当选的董事有5名,占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因此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昭强。
4、公司董、监事选举及高管聘任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谭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蔡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刘善仕先生、谭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蔡祥先生为独立董事;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文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邹美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
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
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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