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股票代码:300417 证券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4-020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库存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库存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概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 年 2 月 15 日召
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6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92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12%,最高成交价 18.20 元/股。最低
成交价 17.9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09,267 元(不含交易费用)。
2、截至 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45,176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3%,最高成交价 22.59 元/股,
最低成交价 17.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6,208,188.38 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445,176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3%,最高成交价 22.59 元/股,最低成交价 17.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6,208,188.38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 年 1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7)。
4、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5、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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