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3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19年4月25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董事梁海燕女士以及独立董事刘连皂先生、谢志鹏先生、蒋岩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财务总监吴伟斌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全体董事审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全体董事审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公告的《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经董事会全体审议后认为:《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独立董事刘连皂先生、蒋岩波先生及谢志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经全体董事审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第四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57,282,312.05元,2018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69,871,809.95元,2018年6月派发现金红利47,300,000.00元(含税),按照2018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28,231.21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74,125,890.79元。
公司以2019年4月24日的总股本459,979,1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8,996,868.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第五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全体董事审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六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七项决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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