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彭俊彪作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自2020年7月2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5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事项后,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彭俊彪,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广东省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曾任国家“863”平板显示专项战略专家组专家、“十一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科学部专家、教育部科技委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长春物理研究所、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和日本工业技术研究院物质工学工业技术研究所,2001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19年12月至今兼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兼任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兼任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研究院光电技术研究所所长。
2023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在任职期间,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任职期间召开的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有异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中,针对重大事项在战略层面、业务规划层面的合理性进行关注,同时关注重大交易的结构安排、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达成交易的背景、原因、必要性等,综合判断重大事项的合理性、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影响;针对各期定期报告,本人在充分审阅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疑问的内容与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沟通。如,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过程中,本人对标的企业的历史沿革、公司原参股原因及现转让股权原因、选择及确定交易对方的过程、标的企业当前经营情况、标的股权估值合理性等,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根据本人了解的情况,经综合判断,对本议案投出赞成票。此外,本人还发挥自身专长,基于公司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用设备类企业的基本情况,特别关注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升级情况,引导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走可持续、良性发展的道路。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3次会议,分别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事项审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本人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执行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董事、高管薪酬考核情况,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就相关决策事项与与会委员认真查阅及审议相关议案,并向董事会报告,勤勉尽职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为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履行前期核查及准备职责。
1、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总经理的议案》。
2、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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