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29 日发
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以现场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节约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董事会认为,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2.37%的股份,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一并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公司会议室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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