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4-01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司部
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 年社会责任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社会责任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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