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16
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18-106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佩霖主持,应与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8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充分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实施内容,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监事会同意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2018年10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满足,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10月1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61.0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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